1.本處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勞動部辦理本市「114年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114年職類別薪資調查」,調查期間如有接獲受訪廠商查詢,請惠予協助婉言答覆。
2.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自本(114)年8月1日至明(115)年7月31日止,每月辦理1次,蒐集上月資料;職類別薪資調查係自本年8月1日至8月31日止實施,蒐集本年7月及上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