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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人啟事

    本所侍親留職停薪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甄才期間:115.9.2-115.9.8)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9-02 17:57

    詳見附件簡章、報名表及具結書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侍親留停約僱職務代理人)

    待遇

    每月38,948元(280薪點,每點139.1元計酬),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

    名額

    1名(視甄選情形酌列備取名額)

    辦公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工作項目

    1.辦理辦公廳舍管理、公務車輛管理、財產管理及庶務管理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有關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
    3. 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甄才期間

    115年9月2日起至115年9月8日止

    報名方式

    •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應徵資格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應徵平台流程完成註冊),確認相關履歷資料內容無誤,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 線上應徵完成後,請於截止日前至本所官網【徵人啟事】下載填寫報名表(自傳不得空白,表末親自簽名)Email至jningwu@kcg.gov.tw,主旨請註明【報名約僱職代】
    • 請上傳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份PDF檔,均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由本人簽章):
    1. 報名表
    2. 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相關專業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6. 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 以上文件逾期未上傳或缺件者,以不符合資格論;應徵者所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或變造資料等情事,均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 書面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另擇優通知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書面審查結果、面試結果及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報名確認:吳主任 電話:07-6110246轉220

    工作內容:蔡主任  電話:07-6110246轉251

    備註

    •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 本案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6年7月5日止,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至回職復薪生效日前1日止)
    •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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