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育嬰留停約僱職務代理人)
|
待遇
|
每月38,948元(280薪點,每點139.1元計酬),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
|
名額
|
1名(視甄選情形酌列備取名額)
|
辦公地點
|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
工作項目
|
1.辦理基層建設工程、道路零星修繕及各里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有關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
|
甄才期間
|
114年6月13日起至114年6月23日止
|
報名方式
|
-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應徵資格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應徵平台流程完成註冊),確認相關履歷資料內容無誤,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 線上應徵完成後,請於截止日前至本所官網【徵人啟事】下載填寫報名表(自傳不得空白,表末親自簽名)Email至jningwu@kcg.gov.tw,主旨請註明【報名約僱職代】
- 請上傳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份PDF檔,均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由本人簽章):
- 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相關專業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 以上文件逾期未上傳或缺件者,以不符合資格論;應徵者所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或變造資料等情事,均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 書面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另擇優通知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書面審查結果、面試結果及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
聯絡方式
|
報名確認:吳主任 電話:07-6110246轉220
工作內容:黃課長 電話:07-6110246轉151
|
備註
|
-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 本案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6年6月1日止,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至回職復薪生效日前1日止)。
- 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