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公告/宣導事項

    檢送本市115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 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1-06 10:26

    一、本考試係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
    二、應考資格:
    (一)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護照或我國政府核發之有效居留證明文件。
    (二)國民小學畢業程度:年滿十四歲之國民(民國101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
    (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年滿十七歲之國民(民國98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
    三、旨揭學力鑑定考試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日期及時間:115年2月5日(星期四)起至2月8日(星期日)止(平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日上午9時至12時)。
    (二)報名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147號,電話:07-7150949分機511)。
    (三)考試日期:115年3月8日(星期日)。
    (四)考試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五)其他報名方式、考試科目等相關事宜,請參閱附件簡章。

    :::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