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本所意見信箱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意見信箱郵件處理規則與回復時間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如果您對本所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歡迎寄信至意見信箱(ctsupervisor@kcg.gov.tw)反映,在您提供意見前,
    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內容:

    一、透過本信箱反映意見時,請務必填寫姓名、電話、地址及電子郵件,以便儘速處理及回復。

    二、透過電子郵件反映之內容,請具體載明(人、事、時、地、物)等資料,以利查證及處理。

    三、反映或建議事項,辦理時間自電子郵件送出之次日起7個工作天;若案件非屬本所權管,本
           所將函請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處理,若因案情複雜,致未能於規定日期內辦結,得辦理展
           期,惟全案不得超過30個工作天。

    四、但依規定有下列情形時,本所不予處理:

      1.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仍一再陳情者。

      2.無具體內容、未具名或地址、或經查證所留姓名、電話、地址或電子郵件位址屬偽冒、匿名虛

         報或不實者。

      3.非本所職責範圍或相關業務內容(包含商業廣告及個人觀感陳述等)。

      4.反映內容涉及人身攻擊、使用不雅字眼謾罵或任意作不實指控,可能涉及公然侮辱或毀謗等刑
         事責任等,如有以上情事,本所將逕自刪除並作適當處置,以維護您與他人的權益,請臺端
         見諒並惠予配合。

    五、縣市合併後業務移撥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權責如下:

    業務移撥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權責

    業務

    權責單位

    路燈、路樹、六公尺以上道路維護管理、公園管理(竹林公園)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治安、交通違規、攤販取締、商家占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交通號誌、標線標誌、劃設汽車、機車格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環境衛生、噪音公害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市區排水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殯葬業務

    高雄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圖書館業務

    高雄市立圖書館


    *相關局處反映可撥打市府24小時服務專線1999或3352999

    上版日期主題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