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公告/宣導事項

    市府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乙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20 15:36

    說明:本公告自113年6月26日起正式生效,原本府112年12月18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256242201號公告廢止。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