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改善民眾居家衛生環境問題,水利局將於污水用戶私有土地範圍以公辦方式接管污水,惟本公告污水用戶接管範圍因側後巷寬度不足「施工空間」,致無法施作污水用戶接管工程,敬請建物所有權人於113年10月8日起1個月内(113年11月7日前)自行淨空或清除牴觸物達側後巷寬度80或75公分、高度一層樓高以上之「施工空間」(雙側住户排水需淨寬達80公分以上或由地界線起兩側各40公分;單側住户排水需淨寬達75公分以上或由地界線起75公分)。
二、公告淨空執行範圍住戶清冊詳高雄市政府水利局113年9月27日高市水汙二字第11338080901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