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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宣導事項

    113(114)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 4款緩召受理期間宣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3-25 18:26

    113(114)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 4款緩召受理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 止,儘召受理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5月31 止、受理單位:戶籍地區公所。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s://afrc.mnd.gov.tw高雄市橋頭區公所關心您。

    • 相關圖片
      1. 113緩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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