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公告
一、公告112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國41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6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51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3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61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66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5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1年12月31日止,並自
112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關心您)